鎮江市開展2021年度市級示范物業管理項目評價工作 各市、區住建局,鎮江新區城鄉建設局、鎮江高新區建設和交通局,各物業服務企業:
為加強物業服務行業監管,推進物業服務水平整體提升,根據《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》《鎮江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》規定,對照《關于印發的通知》(鎮政建〔2017〕210號)具體標準,經研究,決定開展2021年度市級示范物業物業管理項目評價工作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價方式
評價活動采取企業自愿申報,各市、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預評和市住建局評價相結合的方式。
二、評價程序
對照《鎮江市市級示范物業管理項目服務質量評價標準(試行)》,物業服務企業對擬申報物業管理項目進行自評;各市、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自愿申報的項目進行預評價,對評價達到85分以上的物業管理項目提出推薦意見,加蓋單位公章后報市住建局;對照《江蘇省省級示范物業管理項目服務質量評價標準(2019版)的公告》,對老舊小區評價達到85分以上的物業管理項目,也可由各市、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推薦參加2021年市級示范物業管理項目評價。對上報項目,市住建局組織專家組進行綜合考評。對符合市級示范的物業管理項目,授予“2021年度鎮江市物業服務示范項目”榮譽稱號。
三、評價時間
各市、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在完成預評價的基礎上,于12月29日前將推薦意見、評價申報表、匯總表等材料報市住建局物管處,市住建局將組織專家組對各市、區上報的項目進行評價(具體時間另行通知)。
四、相關要求
1. 各市、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物業服務質量評價工作,加強組織領導,廣泛宣傳發動,要通知到本轄區內各物業服務企業,確保各企業能公平公正參與。
2. 各市、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對物業企業自愿申報的項目要對照標準、嚴格預評,確保項目過硬、材料真實,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和搞形式主義。要通過服務質量評價,強化事中事后監管,推動物業企業提升服務水平,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。
3. 嚴格評價工作紀律,本次市級示范物業管理項目評價工作不打招呼、不聽匯報,嚴禁參加企業宴請,嚴禁收受企業的禮品、禮金等任何物品。
(責任編輯:湖南物業網陳) |